问:老年退休计划有哪些?

             加拿大政府退休养老保障系统

一:联邦基本保障计划(Level 1)

1)老年收入津贴(Old Age Security):每名65岁以上的加拿大公民都引可提出申请,若申请者居住在加拿大,则
 必须满十八岁以后在加拿大住满十年,满40年可获得足额补贴,若居住年份在10年至40年之间,则按比例领
 取。若申请者居住在海外,则必须在年满18岁以后在加拿大住满20年,离开时已成为加拿大公民,才可获得
 补贴。
2)保障收入补贴(Guaranteed Income Supplement):这是在去年收入津贴基础上,为低收入个人和家庭提供
 的额外补助。
3)配偶补贴(Allowance):它是补贴60-64岁的低收入人士,要求申请人配偶必须是正在接受老年收入津贴和
 保障收入补贴,申请人18岁以后在加拿大至少居住满十年。
4)丧偶人士补贴(Allowance for the survivor):这是补贴60-64岁的丧偶人士。申请人18岁以后必须在加拿大
  住满10年,并仍居住在加拿大。











二:社会统筹保障计划 (Level 2)

5)养老金计划(Canada Pension Plan):这是每个人从参加工作起,由政府,雇主及个人各负担一部分,交由政府管理,到年满65岁便可领取.
6)养老年金残疾人士补贴(Canada Pension Plan Disability):这是向养老年金供过款的残疾人士及其未成年子女提供按月补贬。申请人必
 须向养老年金供过一定年数的款,必须在65岁以下,且符合养老年金计划所规定的残疾标淮。

三:税务优惠私人保障计划(Level 3)

7)注册退体储蓄计划(Registered Retirement Saving Plan):政府允许每人存最大额相当于头一年工资性收入18%的退休储蓄(每年有不同
 上限),投资额可抵扣当年课税收入,本金和利息退休取出时才须纳税。
8)养老储蓄保险计划(WL & UL):政府允许各类商业人寿保险公司为客户设计可避税的养老储蓄保险计划,投资额没有上限,利息退休取出时
 才须纳税,遗产部份全部免税过户给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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